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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停止捕鱼,转变生产,政府为我们着想。 ”。 有些一代人高兴地看到,在以渔业为生的鞍山市解雇渔民的李六材,不仅政府给予转型渔民经济补偿,还彻底消除了购买养老保险、解雇渔民的担忧。

9月16日,记者从鞍山市人社局获悉,“长江禁渔”政策落地后,为消除渔民“上岸”后的后顾之忧,我市落实了优厚的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为渔民购买养老保险。 截至目前,全市认定的近11000名渔业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了全体渔业人员的“养老有保障”。

在符合该市反渔业政策的渔民中,有很多年龄大、文化程度低。 为了切实处理渔民生产上岸后的后顾之忧,保障基本生活,该市率先在全国发布了《鞍山市生产转生渔民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将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渔业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保险适用”。

方法:规定逮捕16岁以上渔业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扣代缴1500元或2000元保险费,连续代扣代缴15年。 60岁以上人员缴纳15年保险费2.25万元,不一次性重复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个体账户,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61.87元的职工享受保险待遇的直接补贴给本人。

除了养老保险代缴外,全市还鼓励劳动年龄段的渔业人员退役,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可以按规定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而更加丰富渔民退休后的晚年生活。

截至目前,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9099名渔业人员,均以政府代缴或补助保险费的形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享受政府保险费代缴6977人,享受缴费补贴705人,1264人名60岁以上的人每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记者廖岚钧通讯员姜小兵

标题:“退捕渔民“上岸” 养老都有保障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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