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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层分类规则开放体育场馆的补充通告

(第4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实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为统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体育健身服务,就以下事项进行告知。

、室内外游泳场所采取防控措施,经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检查后,可以有序恢复开放,开放期间应按照相关卫生要求检查游泳池水质,确保标准。

二、体育训练机构采用防控措施,经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后,可以有序恢复线下训练活动。

三、可以在各体育场恢复淋浴服务,但不得提供毛巾、浴巾等公共物品。

四、各体育场地采用预约、限流的方法控制人员密度,实行上限管理,游泳场地各50米标准跑道,游泳人员不超过4人,25米跑道人员减半,其他场地人数限制已按规定执行。 人数达到上限后,必须“进一步”,场内发现人员凝聚情况时,必须立即说服避难。

五、各体育场所每天必须全面消毒2次以上,会场内的淋浴室、更衣室每2小时消毒一次。 其他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综合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体育场所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市新冠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综合指挥部第36号通告(第36号通告与补充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的有关文件。

七、全市体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附件: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游泳场所入场流程图

2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培训机构入场流程图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紧急综合司令部

五月十五日

标题:“马鞍山发布通告宣布分级分类有序开放体育场馆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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