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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了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价格,我市再次出台了实际招聘。 2月12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采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生产经营价格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落实两种制电价等优惠政策、降低公司用水燃气价格等措施,将公司

《通知》指出,对疫情防控期间暂时无法正常开工、恢复运营的公司,设置宽容(必要)量的电价收费方法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电力客户可以申请即日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 被申请变更的客户不受“选择基本电费的计入方法,3个月内不变更”“休眠电力不得超过15天”等条件的限制。 对疫情过后停止生产、停产的公司,减免时间可适当追溯到今年2月1日为满足疫情防控需求扩大生产能力的公司,原选择按照合同最大需求量的方法缴纳电费超过合同最大需求量105%的部分其实 对新设免疫直接服务、医疗扩张等场所的用电,免除可靠的供电费。

《通知》指出,中小微工业公司和生活必需品生产公司的用水、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年2-4月)。 上述公司用水价格按基本水价下跌10%,天然气价格分别从冬季和非冬季按户燃气价格下跌10%。

另外,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内,我市申请人未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医疗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疗防护口罩、医疗防护服、医疗隔离(防护)眼罩等相关医疗器械新产品的,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初次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注册的,其注册费

《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居民生活第一必需品和疫情防控药品、用品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实施“一日一次分解分析”,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有序。 《通知》自年2月1日起执行,国家和省作出新规定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记者刘挺通讯员程蕾

标题:“为企降价钱减负担 我市再出优惠政策 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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