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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18日电(记者欧阳洁、屈信明)为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经济质量效益,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迅速会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关于印发业务规章的通知》, 3家以上公司债权、管理的理财产品享有债权,依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等可以设立债务委员会。

根据《业务规程》,债务委员会可以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加融资、稳定融资、减少融资、重组等措施,确保债权金融机构的合作,切实化解风险。

《业务规程》还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退出金融债务行为,对未采取纠正措施的退出金融债务公司,自律组织可以采取不组织金融机构依法进行新的融资、根据情况压缩库存融资等措施实施惩戒。



人民日报( 2021年01月19日版)

标题:“四部门制定债委会从业规程完整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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