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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白阳)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的建设,政府向第三方购买法律服务的诉求越来越多。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司法部近期与财政部研究合作形成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相关意见,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那些部门可以购买法律服务吗?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购买主体。 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采用行政编制的集团组织机构利用财政资金购买法律服务的,参照国家机关执行。

购买法律服务的具体范围有哪些根据征稿,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府职务所需的辅助法律服务,可以依法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指导目录。 其中第一,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委托律师等社会力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性、公益性、普遍性、兜底性的法律服务。 二是政府委托律师等社会力量提供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和其他配套法律服务,包括重大决策、参与重大执法决策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等。

意见征集稿规定,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部门将符合规定的法律服务部分事项纳入本部门政府采购服务指导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和公众诉求等情况,按程序及时动态调整目录。 采购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相关人员可在年8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司法部律师事业局或通过电子邮件寄送至lsywc1005@126。

标题:“怎样完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司法部向您征求意见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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