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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11”和各类电子商务促销活动之后,很多人沉浸在开箱即用的喜悦之中。 而且,也面临着来自商家的选择。 “父母,请给我好评。 可以收到3元红包哦”“好评返还”的诱惑之外,很多客户还遇到了商家创意求好评的现象。

评价网购商品,应该是顾客的自主行为。 客户的真实评价对其他客户也有参考价值。 网络运营商喜欢好评,讨厌恶评。 这本来可以鼓励运营商关注质量,努力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得到顾客的好评。 但是,许多网络运营商提出对网络商品进行评估。 例如,组织好评、礼貌、好评、退钱等活动,如果客户对商品好评,就退钱、送礼物。 有些客户贪图小安,收到的商品是次品、假货,但对商品也很有好评。 一位商家面对客户的声誉,甚至威胁客户。

这样,图书可以规范商家行为的网购评价,不再真实,被一点商家耍得团团转,严重影响了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空架设了顾客的话语权,是对顾客的欺诈。 “好评返还”不仅损害顾客的权益,也不利于电商的健康快速发展,“双赢”的行为实际上似乎会带来“双输”的结果。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好评返还”活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涉嫌违反了顾客权益保护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对此,从EC平台看,监管部门应当对自身管理和监管尽职尽责,对“好评返还”依法进行管理。 客户也应该对自己和他人负责,而不是贪图小安,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文/戴先任)

标题:““好评返现”涉嫌不正当竞争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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