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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于17日经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许多规定,着力处理监护人抚养力弱、学生欺凌、性侵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等与社会关注有关的未成年人侵害问题。 此次修正案在加强法律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备受关注。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依法加大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责任、处罚力度,“巩固”新修订的法律。

此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原有的“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外,还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形成了“六大保护”。 但是,这“六大保护”能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就要看落实了。

例如,网络保护在过去的几年里,在国家一级发表了多份文件,管理着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网络低俗、色情、暴力复制影响的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问题被媒体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重要的是惩罚措施要柔和。 应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应予以重罚、取缔、关闭,禁止相关人员进入该领域。 由于违规收益较大,处罚力度较轻,许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漠。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定义了学生欺凌,确定了学校规定了学生欺凌和校园性侵犯的防控和处置机制。 现实中,谁来定义“校园欺凌”还得确定。 校园欺凌发生后,有些学校担心被定义为校园欺凌,校方也要承担责任。 因此,经常将校园欺凌淡化为学生之间的纠纷、冲突,而没有通过校园欺凌来解决。 小小的欺凌在校内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直到父母在网上发布了新闻才受到关注。 因此,认定校园欺凌与否,不能由校方单方面决定,必须起到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该委员会不能由校方任命人员组成,必须由政府教育部门的官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高中学校)、家长代表、专家(教育、法律)共同组成。

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由国家承担监护责任。 其一,父母被取消监护人资格,国家承担长时间的监护责任。 这个制度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长时间受到不合格父母的伤害而建立的。 具体实施面临着由谁承担监护费用的问题。 从国家监护的角度看,这笔费用应由政府部门承担,但有人担心,一旦政府承担监护费用,有些父母将故意不履行监护责任,将子女移交国家监护。 因此,剥夺不合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后,要求父母承担相关费用(父母死亡,暂时找不到父母的,国家保护的费用由政府机关承担)。 。 这使剥夺不合格父母监护人的资格陷入困境。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这项措施很少实施。 常见的解决方案是,即使父母暴力体罚孩子,被邻居发现并举报,警察和居委会也只会批评教育父母,不会启动取消或剥夺父母监护人资格的程序。 为了实行国家监护,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学费、医疗等费用需要政府承担,这需要相应的财政预算保障。

“保护未成年人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马鞍山信息网”

《未成年保护法》将于明年6月1日实施,关于如何落实《未成年保护法》新修订的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只有加强未成年保护法,才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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