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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召开,14亿中国人民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国内政治大事。 根据公布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关于建立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议案。 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确保香港繁荣稳定,2900名全国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共商国是,消息令人振奋。

国家安全,国家大事,头等大事。 习主席指出,当前中国的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的任意时间都要丰富,空行业比历史上的任意时间都要广泛,内外因素比历史上的任意时间都要多、复杂,必须重演整个国家安全观。 国安要治国,治国首先要保持治安。 贯彻落实整体国家安全观,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行业要全面体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祖国所有土地都不例外。 2005年3月,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颁布实施了《反分裂国家法》。 2009年2月,澳门特区落实基本法规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 目前,只有香港特区缺乏系统比较有效的法律规制和执行机制,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短板。 现在,研究弥补短板、填补漏洞是理所当然的,势在必行。

“绝不容许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短板马鞍山信息网”

这一步涉及责任。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对香港特区拥有全面的管理权。 全面管理权需要落实,全面管理权必须行使。 这是中央的权力,也是中央的责任,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好处,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 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中央作用,体现中央意志,审议建立维护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落实全面管理权的具体体现,立足于行使全面管理权的生动实践——国家安全大局,“一国两制”的方针

这一步符合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和编纂法律的权利。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限于国防、外交等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可在基本法附件三中进行增减,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全国人大审议建立维护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宪法得到授权,基本法得到保障,职务行为正当,职工安排正常,完全符合法律,完全有法律根据。

这一步符合实际。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已经有了确定规定,要求香港特区自行执行立法。 事实上,香港回归已近23年,当地立法无法长时间推进,反叛乱港分子利用这一“空窗口期”频繁挑战中央人民政府权威,宣传、提倡“港独”,煽动、组织国家分裂行为。 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反中乱港分子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是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的基础,暴力横行,暴动四起,严重威胁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和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些都强调建立维护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做,必须做,必须做。

建立维护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全国的事,不仅仅是香港的事。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多次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 只有维护“一国”之本,才能充分利用“两制”之利,看到全国人民和香港同胞通过这条新闻,维护祖国统一的决心,相信“一国两制”才能稳定遥远,确保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初心。

这个利国利港利民之举,正是时候!

标题:“绝不容许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短板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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