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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任婷记者袁中锋) 12月5日,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丁某等非法侵占农用地刑事并附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调查,年来,南京骏犇建设工程有限企业负责人丁某以建设娱乐休闲风景区为名,租赁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某村地块。 未经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施工,将运输的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从江苏省南京市运输到该地块进行倾倒、填埋。 年,丁某在该地块附近继续施工,为朱某经营报废汽车拆解厂提供了场所。 2019年5月18日,经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丁某、朱某非法侵占,严重破坏基本农田45亩。

在审判中,检察官就被告人非法侵占农用地的犯罪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深入论述了检察机关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和社会意义。 “被告丁某等人跨省倾倒垃圾,非法占有农用地,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但忽视了农用地的重要生态价值”,公益诉讼的起诉者这样说道。 被告自愿认罪,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法庭表示将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土地,并通过信息媒体道歉。 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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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非法倾倒垃圾到马鞍山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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