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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刘明培通讯员刘洋3月2日上午在雨山区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 事发后,在目前疫情期间,雨山法院为该案开辟了“绿色通道”,原被告双方于当天签署了调解协议。

原、年12月,原告鞍山市某商贸企业与被告鞍山市某机电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原告承诺提供钢材,被告鞍山市某机电企业按时付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履行了交纳义务,但被告鞍山市某机电企业未按合同支付价款。 2019年11月,原告与被告鞍山市某建筑企业达成协议,由该企业代为支付钢材货款。 约定期满后,两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原告知法院。

为使原被告公司尽快处理矛盾纠纷,顺利恢复生产,经原告同意,雨山法院第一时间将该案移送本院金融商贸投诉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当天下午,该中心的调解员将3家公司派往法院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同意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原告钢材款项。

破案的“绿色频道”包括立案、审理、执行等诉讼环节,我院起草部门设立负责立案、诉前调解等诉讼服务的专家,审判部门设立专门审判小组,执行局安排执行小组的专家负责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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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雨山法院开启 案件快速解决“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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