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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恢复生活秩序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决定自3月21日晚12时起,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有序开放,现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1 .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车站)、美术馆、城市悦书房等公共文化场馆。

2 .各公共文化场馆暂时不提供人工授课服务的临时展览会、社会教育活动暂停的电影院和新闻厅等容易聚集人的区域暂时不开放。 暂时不接待团体客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

1 .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负责人,要部门和个人落实开放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

2、全市各公共文化场馆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可以有序恢复开放。 市属公共文化场馆向市文旅局备案,县区、园区公共文化场馆向所属辖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三、遏制的对策

1 .会场管理。 加强会场通风,采取规范比较有效的空气体消毒措施,保证会场空气体质量。 公共场所和设施(如陈列室、观众服务中心(台)、电梯、触摸屏等)必须确定专家流动的清洁度,每天定期消毒。

2 .大众管理。 加强人员进出登记,分别设置各会场出入口,在入口设置检查点,采取“安康码”管理,实行“绿色码+戴口罩”进入,“黄码”和“红色码”人员不得进入 采取人员限制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载重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间流量的30%,比较有效地不凝聚人,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制定方案

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制定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抓好精细的各项防控工作,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五、遵守业务指导方针

有关恢复各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工作的具体措施,要结合实际,严格执行《恢复鞍山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六、加强管理指导

各县(区)、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各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工作的恢复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

鞍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综合司令部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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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信息,有新鲜材料。 能去的只有天涯,光评故乡很难。 离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 世界很大,我期待着在这里见面。

标题:“马鞍山市关于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的通告 (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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