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15字,读完约3分钟

人民调解司法制度的好助手

今年是鞍山市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10周年。 十年来,鞍山市医疗纠纷的预防和解决在各行各业,制度健全,解决规范,成功免费调解744起,一起不反悔。 很好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被誉为东方之花。 双方通过调解,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群众性的鞍山市医调委员会由医学、司法、法律等专业的8名人员组成,基本上是退休干部、老师,大家以公益性、责任感聚集在医调委员会,热心、爱心服务医务人员双方。 其中,陈立五、周维骏两位专家已是耄耋之年、古稀之年的老人,从医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开始就一起与合伙人共事,为鞍山社会稳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余热。

客观公正是调解员工的灵魂,是取得医患双方信任的基础。 十年来,市医调委员会多次依法客观公正地调解,努力维护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详细阅读医务人员双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认真听取医务人员双方的陈述,明确纠纷的首要核心。 请相关医学专家判断诊疗技术,明确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测算相应的赔偿额,提出调整建议,争取医患双方找到共同的结合点,处理纠纷,体现第三方调整的公共说服力。

由于医疗专业性、多元性和医疗新闻不对称,市医调委多次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尊重事实、科学、恢复诊疗真实情况、耐心解释、重复信息表达,告知医疗局限性和特殊性,患者理解 医院不接受专家判断结果的,告知专家判断理由、根据、问题点。 如果一方多次不接受,建议进行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 面对情绪激动、言语过激的患者,尽量疏导和安抚情绪,人民调解员受侮辱、威胁、被跟踪也不在乎他们,了解宽容态度,尽量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患者从冲动、愤怒到冷静、理性面对事实,都是人民调解员不厌其烦、耐心指导的结果。 看到纠纷解决、医务人员双方握手和好时,是对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肯定。

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努力解决医患纠纷是人民调解员的职责。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往往认为全部是医疗方的责任,医疗方往往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过错应当赔偿,无过错不赔偿。 法条写得很清楚,但在实际业务中,最难的是医疗责任的认定。 周骥认为:“说不轻信院方是没有责任的,不轻信患者方是有责任的,多次大致根据事实调解纠纷,由同行的专家判断这个秤来衡量诊疗的对错。” 专家评定医院无过错的,人民调解员致力于与患者方面的信息表达,说明员工无过错,告知不赔偿,以零赔偿解决的纠纷每年有几起。

信息推荐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道路清洁保养提高文明创造水平

慈湖高新区:加强道路清洁保养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本报讯(记者余齐斌通讯员刘震宇)深入推进辖区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建立...

讲述鞍山信息、故乡的故事。 有观点、态度、接地气的实时信息,传递鞍山正能量。 看着故乡,体会故乡的情。 家之声,天涯的咫尺。

标题:“人民调解 司法制度的好助手”

地址:http://www.man-on.com/xwdt/9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