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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解决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规定,含山县对外公布s213和运河镇人民路交叉口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测设备地点,违反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压线、逆行、过 该设备于2021年1月11日8点开始正式启用。 在这里,要注意让大多数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在这里公告。

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月5日

资料来源:鞍山含山公安在线


标题:“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马鞍山信息网”

地址:http://www.man-on.com/xwdt/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