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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银行卡收据市场秩序——央行相关负责人就《银行卡收据业务管理办法》询问记者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实施《银行卡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的监管思路是什么? 怎样体现持卡人权益的保护? 中央银行的相关人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方法》制定和公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发展,随着银行卡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独立的银行卡清算机构、收据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对规范银行卡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以往银行卡受理市场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相比,规范对象上限于商业银行,规范复印上限是以前流传的网上征信业务,无法对银行卡征信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较为有效的规范。

问:《办法》的监管思路是什么?

答:作为人民银行规范支付服务市场行为的配套业务管理制度,《办法》遵循了促进创新、规范快速发展、防范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

具体来说,一是重复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二是引出风险监管核心和业务实质性规范。 三是维护理赔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商户、持卡人的权益保护,对商户、持卡人的交易新闻、资金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

问:《办法》如何定义银行卡的理赔工作?

答:《办法》将银行卡收据业务定义为“收据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合同,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向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由银行卡受理合同签订,收据机构约定。

为了使“方法”更具前瞻性和合理性,“方法”规范的理赔工作不仅包括通过先前传达的实体受理终端发起的理赔工作,还包括通过互联网渠道发起的新理赔工作。

问:《办法》对特约店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接受信用卡有什么规定?

答:《办法》取消了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受理信用卡规定,不能满足市场正当诉求。 另外,根据《办法》的风险管理要求,收款机构应对高风险商户、高风险交易加强风险管理,采取如取现交易限额、建立商户风险保证金等措施,防范信用卡套现等风险。

问:“方法”如何体现对商户权益的保护?

答:一是保障特约店收据服务相关情况的取得权。 二是考虑到收据业务是长期、持续的服务,《办法》规定,收据机构要将实体特约店的账单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以便及时应对特约店的账单服务的诉求。 三是保障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权益。

问:“办法”如何体现持卡人权益的保护?

答:《办法》主要从持卡人银行卡的取现权、交易和新闻安全等方面确定了持卡人权益保护要求。 具体来说,理赔机构经协商后,不得要求特约商户不要歧视或拒绝同一银行卡清算企业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三是保障持卡人新闻的安全

(责任:余明彪)

标题:“央行负责人就《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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