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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青岛啤酒发行h股,按照香港证券市场有关规定设立2名独立董事,成为首批引进独立董事的国内企业1997年中国证监会发表了《指导上市公司章程》,其中指出企业必要时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条文, 1999年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可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境外上市企业规范运营和改革的意见》,要求境外上市企业设立独立董事。 2000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今后应该在大型企业制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有大中型公司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并在董事会上正式提出可以设立非企业股东不在企业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 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实施,该文件要求2003年6月30日前各上市公司理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郑百文公开作假后,2001年9月27日,证监会作出决定:对郑百文董事长李福干、副理事长卢一德分别罚款30万元和20万元。 对包括独立董事陆家豪在内的10名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 这个处罚,在中国证券市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陆家豪被称为花瓶理事。 此外,这件事给多位独立董事敲响了警钟,2002年多位独立董事相继辞职 2003年据中国证监会统计,截至当年6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1250家上市公司中,有1244家上市公司配置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人数达3839名,平均1家企业3名以上。 在拥有独立董事的1244家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的有800家,独立占总数65%的董事会成员四分之一以上的有1023家,占总数的82% 从人数上看,许多上市公司已按要求配备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基本落实

标题:“独董制度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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