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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的社会有一点极端的观点,“全面私有化”是其中争议较大的说法之一。 这个来自海外的经验被认为是中国国资国企改革的“灵丹妙药”。 但从理性来看,这是一篇“洋气”般的新论,其实不适用于中国的土壤,中国国资国企改革不能全面私有化。

事实上,“私有化”一词最早来自西方。 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相继推进的国有公司改革大多使用私有化模式,许多转型国家进行的国有公司改革也使用私有化模式。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私有化”被“引进”到国内,一直被认为是改善国有企业业绩的重要方法。

但是,提出国企改革全面私有化的观点并没有认识到我国的具体情况。 我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体要求出发,从国家战术的需要出发,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重要行业保持着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我国国有公司改革多次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推进国有公司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途径,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国有公司,而是全面私有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公司改革迅速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整体与市场经济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发挥了旺盛的生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认为,全面私有化的观点是要引导国有企业改革走私有化的道路,这需要高度警惕。 如果全面私有化,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公司将至少转移到少数民间资本和国际垄断资本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我国国资国企改革不能全面私有化,有真正的历史教材。 俄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的私有化不仅不处理问题,反而加深了问题的严重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迈克尔·斯宾塞警告说,中国应该吸取俄罗斯国企私有化的教训。 他说,中国的国企不能全面私有化,一旦全面私有化,很可能会失去经济的“稳定力量”,这很可能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责任:秦爽)

标题:“国资国企改革不能搞全盘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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