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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记者接到蒋这位市民的电话,反映他在工作地点工作时发生了工伤,几个月后又恢复了一个疗程。 后来,医院提出继续康复,但他的单位不同意继续康复。 他觉得可以上班,就写了告知书,让他三天内回单位上班。 否则,由于缺勤而解决了。

鞍山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震后仍需继续治疗或康复的,通常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治疗,受伤的工作人员也可持医院病历、出院总结和康复判断报告前往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该中心批准继续治疗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工伤待遇支付费用。 受伤员工前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由受伤员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受伤员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记者孙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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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伤后需要继续康复 公司不认可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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