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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记者董思涂竞玉

去年12月始于广西,之后在广州、深圳等地迅速传播的“水果营”关门事件,引起了人们对“预付式费用”的关注。 昨天,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预付式的费用已成为全年顾客投诉的热点。

据悉,年深圳市消委会受理了预付式的费用类投诉5000多宗,占同期全市总投诉量的10%。 反映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平等合同的退保限制、发卡后服务质量折扣、虚假推广、企业终止服务四个方面,其中企业终止服务是全年预付式的突出问题,造成了顾客无法继续享受服务的巨大经济损失

虽然健身俱乐部倒闭了,但是剩下的余额不能退还

去年5月,顾客小黄在宝安沙井大街一家名为“青春健身俱乐部”的健身房花了1200元拿了一年半的会员卡。 “我才录用了半年,商家就突然关门了,现在卡里剩下的钱也不能退。 ”。 黄先生告诉记者说,去年11月左右,由于商店正在装修,健身房暂时不能正常营业。 “装修后好几个月没开过门了。 包括我在内的十几个会员非常生气,开始问俱乐部为什么迟迟不开门。 但是,商家基本上采取回避的态度。 ”。

据黄先生介绍,俱乐部老板后来在会员们的提问中终于说:“健身房倒闭,会员卡的余额没有下降,但可以转移到其他健身房继续录用。”

“能在商家嘴里转转的那个健身房太远了,我不想去。 去那家健身房需要额外的费用,每个月大概需要付95元。 ”。 黄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想和商家取得联系,协商退款,但打电话没有人回应,发微信也没有回复。 据黄先生所知,和他一样无助的会员大概有40人左右,这些会员在卡里还留着余额。

昨天,记者就此致电青春健身俱乐部法人徐先生。 徐向记者表示,健身房自身经营亏损严重,门店关门已有一段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不对这些会员负责。 现在他联系了离青春健身俱乐部不远的健身机构,约定青春健身俱乐部会员卡上有余额的会员去这个机构继续运动。 “我们联系的这个健身房器材种类齐全,会员价格比我们原来的价格要高一些,所以会员必须过去追加中间差价。 ”。

关于退款,徐向记者明确表示,客户在办理会员卡的合同中明确记载“无论什么理由都不退款”。

美发店的装修要重新命名,会员卡必须重新充值才能使用。

在西乡大道碧海富通城14栋115号永琪美容美发(以下简称“永琪”)办理会员卡的柯先生昨天告诉记者,去年在永琪店办理会员卡,向卡充值了1万元。 到目前为止,卡内还剩4500元。

“现在,原来的永琪店装修后,换了店名。 最近我去这里花钱的时候,商家告诉我必须重新充值会员卡才能录用。 原会员卡无效,余额不退还。 ”。 柯先生很遗憾地对记者说,卡里还剩下这么多钱,不知道该怎么办。 昨天,记者致电这家改名后的美容美容美容美容店,这家店否认了这一事实,并以忙为借口挂断了电话。

柯先生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市消委会表示,从年底至年1月21日,消委会共收到60起关于“永琪美容美发店”的投诉,涉案金额264739元。 客户反映永琪年下半年关门,客户会员卡无法继续使用。

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原来“永琪”在深圳有8家加盟店,其中3家已经关门,5家尚未关门,目前全部转让,更名。 以前,根据“永琪”上海总部提供的5家门店转让合同,这5家门店的永琪客户可以持会员卡前往其他门店,新店不得无条件按照原会员卡优惠标准服务,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增加消费者负担。 但是,根据客户投诉反映和深圳市消委会的调查情况,目前履行该承诺的部分新店未落实相关协议约定,或要求客户充值后方可录用。

为解决“永琪”会员的费用需求,上海总部在龙华新区新建直营店,表示原8家“永琪”加盟店的客户可以持原会员卡到该店收费。

根据市消委会的拆解分析,预付式的费用陷阱在美容整形领域最为严重。 美容美发领域虚假推广较多,产品鱼目混杂,客户诱惑办理价格较高的会员卡,之后退卡困难,乱收费、随意加价等问题和服务效果不佳,往往面临身体伤害等风险。

呼吁确定相关部门的权责,加大执法力度

预付式的费用涉及市民生活的许多方面。 消委会提醒市民,目前多采取经营者提供充值的优惠手段,引导顾客办理会员卡,随后陆续发生充值卡不能使用、服务不打折等问题,导致经营者因各种原因关门 面对这些经营者,特别是新开业、商业模式有风险的预付式的费用经营者,顾客会合理地花费。 必要时,可以利用全国公司的信用新闻公示平台,全面了解商家的商业模式、产品、口碑、信用、投资者等新闻,最大限度地抵制商家的费用引导,防止上当受骗。

消委会还呼吁在预付式支出行业进一步提高法律阶层,确定监管职责。 以法律形式确定相关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监管。 完善的信用机制威胁着公司的诚信。 另外,利用公司信用新闻公示平台,将违法经营、不讲诚信、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商家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新闻移交深圳市信用新闻中心,通过媒体曝光失信公司,使其丧失信用的价值。

“年9月,国家商务部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办法》的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规模的发卡公司、集团发卡公司、企业品牌发卡公司,自开展单用途发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从事各级商务部门

据了解,在深圳进行备案和资金储备管理的公司很少。 吴律师呼吁,为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对备案,但必须加大备案公司的处罚力度。

标题:“办了“花费卡” 商家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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