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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实施堤顶公路禁止通行措施

除应急救援、消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防洪物资运输及相关防洪车辆外,禁止(限制)其他社会车辆通行

本报讯(记者杨正文通讯员高先进)记者昨天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最大限度减轻堤防防洪压力,全力保证堤防防汛道路开通,鞍山市实施了坝顶公路管制措施。

目前鞍山市江河湖水位继续超警、超保,全市江河堤防继续高水位运行,堤防汛压力大,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的高水位浸泡,堤坝的危险状况逐渐增加。

为了确保高安全度的防汛,最大限度地减轻堤防的防洪压力,全力保证堤顶防洪道路畅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了《关于禁止(限制)堤顶路车辆通行的通知》(马防指辩〔〕37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 目前,除应急救援、消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防洪物资运输及相关防洪车辆外,禁止(限制)其他社会车辆通行,严禁重载车辆在堤顶路面行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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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信息,有新鲜材料。 能去的只有天涯,光评故乡很难。 离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 世界很大,我期待着在这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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