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66字,读完约2分钟

本报(记者刘芳通讯员朱红霞)说:“在家遇到这么大的困难,没花钱就完成了工作。 谢谢您的法律援助。 感谢韩律师。 12月5日上午,住在雨山区雨顺佳园的陈有玉拜访了来访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并连续表示感谢。

城乡贫困群体法律援助是鞍山市多年来实施的民生工程。 为城乡困难群体发声,让法律援助有温度。 陈有玉一家是受益者之一,法律援助解决了她家的困难,就像支撑的“保护伞”一样,为陈有玉一家和鞍山市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体防雨。

陈有玉的丈夫王传标,兄弟姐妹6人,他是家里第6人,今年45岁。 陈有玉和丈夫有一个温暖的家,儿子上了高中,懂事喜欢学习。 丈夫有过硬的瓦工技术,虽然赚得不多,但是一家三口很享受。 但是,这样平静的日子,丈夫突然被中风打破了。 去年春天,丈夫突然中风,情况危急,一个手术治疗花了巨大的费用。 竭尽全力拯救,保住了生命,但成为了“植物人”。 为了继续给丈夫治病,陈有玉倾其所有,卖了家里唯一的房子,住在王传标的大哥家。 在此期间,王传标的父亲去世了。 兄弟姐妹商量了把父亲的家作为王传标的事情。 必须把父亲的房子交给王传标,通过法定程序宣布王传标是无民事能力的人。 这很难打败陈有玉,一是没钱去工作,二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为城乡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幸运的是,当家人有困难时,社区工作人员通知了陈有玉,并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于是,陈有玉来到雨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人员在审理陈有玉提交的材料后,将陈有玉的需求纳入城乡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并指派安徽致舆律师事务所的汉铁强律师进行处理。

“我家的水一口也没喝,一分钱也没花。 韩律师多次往返,给我们家做遗产赠与的事。 ”。 像陈有玉这样受益于法律援助的城乡困难群体还有很多。

据市司法局介绍,全市现有7个法律援助中心、48个街道法律援助事业所、81个部门领域事业所、551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市民间互联网基本建成。 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72件,完成率为110.6%,提前完成了任务。

信息推荐

在冬天变暖

12月5日,共青团鞍山市委、市邮局、市青年联合会、市青年公司家协会、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主办的冬季“分发”取暖活动...

讲述鞍山信息、故乡的故事。 有观点、态度、接地气的实时信息,传递鞍山正能量。 看着故乡,体会故乡的情。 家之声,天涯的咫尺。

标题:“法律援助为城乡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地址:http://www.man-on.com/xwdt/7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