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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起草审查江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伟根严重违纪问题。

查,邓伟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反他人安排的接受高尔夫活动的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职权晋升干部职务方面谋取他人利益的廉洁纪律,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犯罪。

邓伟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省委批准,决定对邓伟根给予党籍处分。 省监察厅经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公职驱逐处分。 涉嫌将终止江门市十三届党代会代表资格的征收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线索和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邓伟根简历

邓伟根,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广东佛山人,1988年12月参加员工、中国共产党员、学历研究生(博士)。

1981.09—1985.09暨南大学公司管理类工业经济专业本科学习。

1985.09—1988.12暨南大学公司管理类工业经济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

1988.12—1991.07暨南大学公司管理系教师、副教授

1991.07—1995.02暨南大学公司管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校长助理、产业经营主任(期间: 1988.12—1992.01暨南大学公司管理系工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3.04—1995.02担任佛山顺德市市长助理)

1995.02—1995.08佛山顺德市市长助理。 1995.08—1995.11佛山顺德市委常委。

1995.11—1999.10佛山顺德市委常委、北滘镇委员会书记

1999.10—2000.02佛山顺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北滘镇委员会书记

2000.02—2000.05佛山顺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容桂镇委员会书记

2000.05—2003.01佛山顺德市委常委、容桂镇委员会书记

2003.01—2003.08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2003.08—2004.11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11—2005.01佛山市高明区委书记、区长

2005.01—2007.01佛山市高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01—.06佛山市副市长。

. 06—.09佛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南海区委书记。

. 09—.01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

. 01—.11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1—.09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佛山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 09—.02江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 02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 04因涉嫌严重违反纪律,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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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门市原市长邓伟根被"双开" 长时间搞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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