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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拿”侵权案终审判决毕飞宇损失14万元

《推拿》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诉陈枭、西苑出版社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枭宇、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一书的改编权,应当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西苑出版社出版的陈枭版《推拿》对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毕飞宇版《推拿》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陈先生,西苑出版社赔偿毕飞宇损失14万元,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8万元和合理费用5千元。

标题:“《推拿》侵犯案终审判决 毕飞宇获赔损失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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