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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因河东一中叫嚣奥特曼台词的学生明显失当和学生违纪事实,解决程序不严、方法简单粗暴、措辞不当,根据研究决定给予河东一中警告解决,取消本年度评委优先资格,并

劝退引起争议后,河东一中表示相关学生未被劝退。 但是,据媒体报道,校方确实存在向3名学生通报“建议其解决”的决定,并悬赏举报其他同学的行为。 无论是为了小事让学生辞职,还是用公开悬赏督促学生举报,都折射出了令人不安的教育理念。

学校有一定的教育惩戒权,但必须多次重复“相当于过罚”。 学生午休时大叫确实有可能影响师生休息,只要按照校规解决就行。 校方断定他们的行为是“坏人坏事”,但这顶帽子好像有点“沉重”。 更何况,提醒解决是严重的惩戒,向在宿舍大叫的学生祭奠这个“大杀器”,显然是不正当的。 管教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过于严厉的惩罚不仅难以让当事人口服,也无法达到教育其他学生的目的。

教书是以人为中心的工作,不等同于冷漠的“管理”。 没有年轻人。 十几岁的孩子们在寒假前兴奋不已,喊了几个网络热梗,能带来多坏的影响? 老师、教导主任、校长都有过青涩的校园岁月,也许年轻的时候也发生了一些行为幼稚无害的事件?

向同学悬赏举报,会更难懂。 如果为了小事鼓励学生互相举报,主张“长时间比较有效”,有些学生可能不信任别人,但即使能“揪出来”一点淘气的学生,最终代价也太沉重了。

近年来,这件事引起舆论的关注,毕竟大家都在担心,这种矫正性的教育惩戒偏离了教育应该多次重复的“爱、忍耐、责任感”。 淘气的学生在每个学校、每个年代都有,如何恰当地教育和诱惑他们,是考验老师和学校管理者的水平和智慧。

幸运的是,在舆论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关注下,相关学校及时得到了整改。 希望所有教育工作者引以为戒:端正教育理念,慎重妥善采用教育惩戒权,不要沉迷于“威胁教育”,让学生们时刻“相信光”! (张典标)

标题:“教育惩戒应以什么正确方法打开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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