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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题: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农业农村负责人解读《防止耕地“非粮食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

新华社记者于文静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食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比较了如何落实文件要求等问题,农业农村相关人士1日进行了解答。

一些地区出现耕地“非粮食化”的趋势

q :意见被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粮食连年丰收,为稳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另外,一些地区还出现了耕地“非粮食化”的趋势,一方面简单地将农业结构调整理解为抑制粮食生产,一方面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池塘,一方面工商资本大规模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都迅速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我国人口增长、支出结构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紧张,粮食生产需求仍维持平衡态势的今年新型疫情,增加了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的不确定性。 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三农”工作的主要任务,稳定国内粮食生产,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防止耕地“非粮食化”,牢牢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不能光靠经济效益来决定耕地的用途

问:对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有什么要求?

答:中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整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 呼吁农产品生产多元化,必须解决粮食生产快速发展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光靠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集中力量确保最基本最重要的保存,以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于粮食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粮食绝对安全,

意见决定了耕地利用的优先顺序。 首先,永久基本农田是迅速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对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种植面积至关重要。 其次,耕地通常必须首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和饲料的生产。 第三,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的生产。 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诱惑,防止其无序快速发展。

使种粮农民抱有甜蜜的愿望

问:意见对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有何看法?

答:按意见安排,多次多采取措施,多管齐下,种粮比较能提高效益,保障农民粮食基本收入,让种粮农民抱有甜头。

我们将加强对粮食主体的政策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迅速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施稻谷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支持粮食产后干燥、加工设施建设,打通粮食生产流通的上下游产业链,提高粮食经营效益。

并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一统治、土地管理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处理水稻机插、玉米籽粒机收等瓶颈问题,加快丘陵地区农田机械化改造。 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全面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各地区有保障粮食安全的义务

问:根据意见,如何稳定各地粮食生产?

答:我国人口稀少的基本国情决定必须举全国之力处理14亿人的饮食大事,各地区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但近年来,粮食产销平衡区自给率明显下降,主销区自给率在低位持续下降,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粮食净进口量明显增加。

意见认为,粮食主产区要发挥特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为全国做贡献。产销平衡区和主产区要保持必要的自给率,保证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生产能力不下降,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坚决制止工商资本违规行为

问:如何防止工商资本大规模耕地流转,不种植粮食?

答:根据意见,加强政策激励和引导,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挥比较特点,支持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公司化经营、效益高、与农民不争利的行业,建立与农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并修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工商公司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范管理,防止农地资源浪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

督促各地依法建立工商资本流动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查制度。 加强农田监测监管,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规划,发现大规模耕地流转和粮食不种植“非粮食化”行为,坚决纠正,立即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标题:“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解读《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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