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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诚信录用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推广

进一步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7月13日至19日开展全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推广周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依法缴纳、诚信录用”,在推广周期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有奖知识解答活动。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月十三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保存篇

那些机构需要开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以及与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司、民办非公司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驻市军队用人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形成的港口、澳门、台人员,依照本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认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工资构成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计算。 最低缴纳基数为市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存款基数通常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及时调整。 目前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1380元,最高限额19757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明确?

答: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经济效益情况在职业会议上考虑在5%-12%以内自行澄清。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明确后,一年内不予调整。

五、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确实很难吗?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缴存比例或者补缴部分

六、公司未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公司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本公司职工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缴或不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开公司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答: (一)社会保障缴纳结算表(盖章) (二)《单位账户登记表》一式两份(三)《住房公积金缴纳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四)个人账户开立电子表。

八、从异地调动到本市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怎么转入?

答:职工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申请。 目前可以在鞍山市线和线下申请办理。 网上申请可以关注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共平台,也可以通过下载住房公积金官方app进行,线下本人携带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向所属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

九、公司整体公积金账户存档或公司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申请单位注销登记业务。 单位解除《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存档)》、单位注销登记申请、单位注销登记证明材料或者劳动合同关系书,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管理科申请,经审查的单位,持上述材料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窗口办理单位

10、个人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答:鞍山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城市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和城市个体工商等自由职业者,男性不满55岁,女性不满50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鞍山市参加社会保险半年可以自主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

※抽出篇

十一、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

答:根据《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改建、改建自住住宅的;

(二)辞职、辞职;

(三)完全丧失劳动力,终止工作场所和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住房贷款利息;

(六)无房职工下岗的;

(七)账户存档6个月以上未异地持续保存的;

(八)现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九)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突发重大疾病(见本市医保规定病种)或者家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十)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

答:1.购买本市商品房:

(1)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2)结婚证(夫妻团购) (3)商品房备案合同(含网备确认书) (4)购房发票(5)提取人I类银行卡。

2 .购买异地商品房:

(1)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2)结婚证(夫妻团购) (3)商品房备案合同(含网备确认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5)购房全款发票(6)本人配偶或父母购房的户籍资料。

十三、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1.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2)结婚证(夫妻团购) (2)二手房搬迁后的新《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说明》(4)购房全款发票(4)提取人I类银行卡。

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2)结婚证(夫妻共同购买) (3)二手房搬迁后的新《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说明》(4)购房全款发票(5)契税纳税证明(6)本人配偶或父母购买地的户籍资料或社会保险缴费)

14、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需要提供那些资料吗?

a :是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提取比较有效的身份证(2)人I类银行卡(3)贷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 (4)加盖银行章的《不动产登记说明(抵押)》复印件或借款人征信报告(首次提取提供) (4)反映还款记录的还款流水清单。

十五、离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需要提供那些资料吗?

答:职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未到账的,可以办理离职提取。 职工个人可以通过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共平台、手机app或皖事通等在线渠道自行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在窗口办理。

十六、在鞍山市租住房,可以支付每月的房租吗?

答:职工连续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城市没有自己的住房,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17、孩子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未婚子女首次单独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18、退休后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公司为员工个人办理公积金账户退休存档手续后,本人可以办理提取。

19、购房时处理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按月套现,每月套现后有余。 剩余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用于偿还商业贷款部分吗?

答:如果每月套现后账户有余额,可以取出剩余公积金用于商业贷款的部分还款。

二十、购房时办理商业贷款,主要贷款人是马钢员工,配偶一方是本市本级员工,如何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答:夫妻双方跨越市中心和马钢中心提取的,应当提取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部分作为配偶公积金提取。

21、还有2笔贷款,1套商业贷款1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允许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如果两种贷款都满足还款提取的条件,两种贷款都可以合并计算提取。

二十二、还房贷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多久?

答:本人(及配偶)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房贷。 也就是说,两次提取相隔12个月以上。 每次提取不得超过本期住房贷款的利息偿还额,在还款期间提取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还款贷款的利息总额。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存入市本级,可以就近到所在职工县级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吗?

答: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实施市县兑换,提取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提取手续。

二十四、员工可以用那些方法,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新闻?

答:员工可以通过公积金手机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鞍山市政务网、皖事通、支付宝( Alipay ) (城市服务)以上渠道,查询账户新闻。

※贷款篇

二十五、购买鞍山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 (1)申请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按期偿还贷款利息,个人信用良好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尚未结清的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还款能力的债务和债务担保

(3)申请人在其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纳(含)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贷款前6个月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无拖欠情况;

(四)有合法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和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账单;

(五)购买的住房为期房,开发公司在贷款前必须将楼盘资料向公积金管理机构备案。

二十六、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是多少?

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超过鞍山市规定的最高限额;。 夫妻缴纳最高贷款限额50万元,一方缴纳最高贷款限额35万元。

(2)可贷款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价的80%;

(三)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缴纳额对应的同等级最高贷款额;

一方缴纳:月缴纳不超过600元(含),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月缴纳不低于600元、不高于1200元,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月缴纳不低于1200元,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夫妻收款:夫妻双方合计月收款额不超过1200元(含),贷款最高额35万元合计月收款额不低于1200元2500元,贷款最高额45万元合计月收款额不低于2500元,贷款最高额50万元

(四)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借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之和的10倍;

(5)贷款“保底”额:单方面缴纳的,可贷款额计算不足20万元可放宽至20万元。 夫妻缴纳的情况下,贷款金额计算不到25万元可以放宽到25万元。

二十七、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几年?

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实际贷款期限大致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不超过贷款最长期限和购买住房的住房年龄的差别。

二十八、鞍山市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 (1)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在20%以上,且符合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首付或第二笔贷款比例的相关规定。

(2)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根据购买面积和住房年龄明确,购买90㎡以上二手房,住房年龄5年(含)以下首付35%以上,住房年龄6—15年以上40%以上,住房年龄16年(含)以上50%以上;

二十九、购买鞍山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夫妻共同申请,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件);

(2)户口本(夫妻共同申请,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

(三)婚姻状况资料;

(四)首付账单及商品房监督账户确认书;

(五)采购备案合同;

(六)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七)申请人贷款银行ⅰ类储蓄卡。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买卖双方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需要夫妻共同申请,提供双方身份证件)。

(2)买卖双方户口本(需要夫妻共同申请,提供双方户口本)

(三)婚姻状况资料;

(四)首付银行转账证明;

(五)向二手房(存量房)交易网提交备案确认书;

(六)鞍山二手房(存款房)买卖合同;

(七)出售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

(八)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九)主借款人和卖方分别提供一张贷款银行I类储蓄卡。

★人事企业派遣员工需要另外提供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工资清单。

30、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鞍山市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异地移交员工在鞍山市购买,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人或配偶如一方为鞍山市(含三县)户籍,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符合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向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十一、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前还款吗?

答:可以。 借款合同履行一年后,借款人可以提前结算或部分还款。 部分还款时,借款期内还款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低于1万元。

三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 怎么办理结算手续? 我怎么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

答:借款人携带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和还款银行卡,在市公积金中心窗口打印结算说明书(马钢员工到马钢分中心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然后,拿着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和结算说明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档案室换不动产抵押登记说明书(咨询电话: 2364570 )。 。 然后借款人将上述资料拿到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抵押,领取不动产权证。

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电话: 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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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依法缴存 诚信采用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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